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医学装备的保障和管理工作,包括购置、库房管理、安装验收、维护、修理、处置、档案资料管理和使用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负责组织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五、负责医学装备计量检定管理工作。
六、负责辐射安全和放射诊疗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用气体供应及供气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学工程中心主任 :王恒地 副主任 :刘磊 副主任:石益 联系电话:598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