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的规定,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现决定处置报废救护车一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报废救护车处置
2.处置内容:老旧报废救护车一辆
2.处置地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受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备河北省车辆报废处置经营许可相适应的资质。
3.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4. 竞买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带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D.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E.具备河北省车辆报废处置经营许可相适应的资质的证明材料。
三、买受人的责任(义务)
1.处置资产为医疗救护专用车,不得在二手车市场流通。
2.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报废资产清运工作,自行负责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工作及费用。
3.保证不损坏其它在用资产,安全、及时地拆除、清运报废资产,并做好现场卫生清理工作。
4.报废资产运出医院,经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盖章,办理出门手续。
四、竞买人文件递交审核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2: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行政楼
3.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212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8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