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9日发布了《结核病分类》的卫生行业标准,并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分类如下:
1、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
● 机体内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没有发生临床结核病,没有临床细菌学或者影像学方面结核活动的证据。
2、活动性结核病
● 是指具有结核病相关的临床症状体征,结核分枝杆菌病原学、病理学、影像学等检查有活动性结核的证据。
肺 结 核:按结核病变发生在肺、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等部位,如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结核性胸膜炎。
肺外结核:指结核病变发生在肺以外的器官和部位,如淋巴结结核、骨关节结核、泌尿生殖系统结核、消化道系统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结核等。
3、非活动性肺结核
● 无活动性肺结核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细菌学检查阴性,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肺部影像改变,如钙化病灶、结核球、净化空洞、胸膜增厚等。
4、非活动性肺外结核
● 诊断参照非活动性肺结核执行,如临床已经治愈的淋巴结核、骨关节结核等。新的结核病分类与传统结核病分类的区别是增加了结核杆菌潜伏感者和非活动性肺外结核病的诊断。
文:结核科
编辑:宋羽倩